各部门、中心:
为增进职工身心健康,缓解职工工作压力,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岗位建功的热情,按照《中国工会章程》、《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会员职工休养办法》要求,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工会年度计划,定于9月中旬组织部分职工进行短期疗休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养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休养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休养人员必须为我园在职职工会员; 身体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参加5天户外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休养人员必须入园工作5年以上。
3、为使更多的在职职工能够享受此制度,当年参加休养的在职职工,原则上不可参加之后3年以内的休养;2017年参加休养职工本年度不得报名。
(二)休养优先申请范围:
1、距退休年龄两年以内的在职职工。
2、因公负伤的在职职工。
3、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且从未享受过休养的在职职工。
4、获得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在职职工,年度考核荣获明星员工的在职职工。
5、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在职职工。
(三)患传染病期间或者患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外出在职职工不能报名参加。
(四)名额
本年度全园职工休养名额12名。
二、时间及地点
时 间:9月中旬。
地 点:江西庐山,中国科学院庐山疗养院。
三、相关要求
1、此次疗休养仅限职工本人参加,费用由武汉植物园工会支付。如携带家属,其家属费用由职工本人承担。
2、凡符合疗休养职工均可提交申请,有意申请的职工请于7月30日前将疗休养登记表报武汉植物园工会。
联系人:周玲 电 话:87700889
E—mail:zhouling@wbgcas.cn
3、此次疗休养人员遴选原则按申请职工工龄排序。
4、园工会9月中旬进行疗休养人员培训,组织疗休养。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工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