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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生野外科学考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园研究生野外科学考察(以下简称科考)的管理,保障科考过程中的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参加野外科学考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校发学字〔20143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园研究生野外科学考察是指为完成科研任务到远离单位驻地的地区进行调查、观测、测量、采集、试验、引种等野外科研工作。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园在读研究生。 

  第二章 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四条 开展野外科考必须由导师或由导师指定的有野外工作经验的其他老师或技术人员带队组织研究生,不得安排研究生个人独自开展野外科考。 

  第五条 研究生入园时,由园统一组织野外科考安全培训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教授研究生掌握必要的野外生存、紧急救护救助方面的知识。每次科考出发前,导师针对科考的具体情况对研究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交通及通讯条件差、自然或社会环境复杂的特殊地区要严格把关。 

  第六条 研究生应在科考前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生野外科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组组长负责审批。 

  第七条 研究生导师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审查《申请表》的各项内容。 

  第八条 经过审批的《申请表》交人事教育处备案。 

  第三章 出发前准备工作 

  第九条 我园人事教育处为在读研究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科考出发前可凭《申请表》在园综合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第十一条 科考所需的物资、重要文件(如地图、介绍信等)、贵重仪器设备和现金应由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章 科考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到达科考区域后,应与科考地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取地方政府和有关机构的支持和帮助。涉及保护区或敏感地区的考察活动,必须事先征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同意。 

  第十三条 野外科考期间,应结合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工具,如对讲机、GPS定位设备、手机等;科考应按预定的考察区域、路线、内容开展工作,若临时改变活动区域和路线,须及时汇报导师。 

  第十四条 科考队进入环境恶劣、复杂的区域时,要随时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野外宿营应选择地理环境安全的地点,出现险情应及时组织疏散和转移。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 

  第十五条 雇佣的民工和向导时,应请地方相关部门推荐择用,原则上不得自行雇佣。需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遵守科考队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第十六条 科考期间,队员要注意饮食(水)和个人生活卫生,野外台站或野外科考营地要加强食堂、灶具、餐具、食品等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水)中毒和疾病发生。应根据科考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按规定配备个人安全防护、救生用具和急救药品或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医务人员。 

  第十七条 参加科考的驾驶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对交通、通讯工具和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科考人员及物资的安全。非专业驾驶人员在科考期间一律禁止驾驶车辆。 

  第十八条 科考期间,所采集的标本、样品和重要的资料应有专人保管,清点造册,防止火灾、雨淋、丢失、盗窃、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 科考期间,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单人独行。发生意外情况,须由科考负责人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我园报告。 

  第二十条 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而使科考工作受到不良影响、造成事故的科考队或个人,将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和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