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二、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名人雕像艺术工程
三、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2、 招标范围: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名人雕像设计、制作和安装一体化招标(设计阶段工作含方案设计、投资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及投资预算书;施工阶段含三座雕像的制作及安装等相关工程。)
3、 招标阶段:资格预审
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 投标方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雕塑设计及施工的内容)
3. 投标方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业绩
5. 需指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服务,中途不得换人。拟派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均可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需要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6.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地点: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行政楼204室
联系人:邓小丽
联系电话:027-87510700(周一至周五9:00-16:30)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16:30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电子扫描版和纸质复印版加盖公章各1份)。 同时提交原件,现场检验。
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由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依据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资格、业绩、实力等进行综合审查。招标人将综合比较择优选择,确定前5名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5个,但大于3个,则以实际符合条件的单位为准。
七、 通知与确认:
凡资格条件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在接到邀请投标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洽购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未按时洽购招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结束后,开标前,招标人将会对入围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和对有关资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其他不实情况,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上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资格条件所列必须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即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本工程在质保期满之前,三证必须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