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全面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科研成果要求的通知》,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博士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如下: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论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四)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在植物学、生态学两个学科培养博士生。
(一)植物学
植物学是研究植物形态、结构、生理、生态、分类、分布、发生、发育、遗传和进化的学科。作为生物学的基础分支之一,植物学的宗旨是认识和揭示植物界所有生命现象和生命过程的客观规律,为开发、利用、改造和保护植物提供理论依据。如何保护植物资源的多样性,实现其可持续利用,是植物科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我园在植物学科领域主要开展包括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育、植物系统进化与生物地理学、植物优异性状的分子机理以及遗传育种等相关研究工作。旨在为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理论指导。
培养方向:
1.植物系统进化与生物地理学
围绕植物分类、系统发育、生物地理学及适应性进化等方面,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结合广泛的野外调查统计,从高等级分类阶元及专科专属等层面开展代表植物类群的系统发育重建,解析其生物地理进化历史,探讨不同地理生境下植物物种的适应性进化模式及机制,揭示植物多样性形成的机理。
2.资源植物学
系统广泛收集药用、食用、工业和生态等重要植物资源,开展迁地保育及原生境保育理论及技术研究,构建核心种质库并开发高通量精准评价技术体系,以各种生物和经济性状优异的核心种质资源为基础开展相关性状分子遗传机制研究,培育创制新品种、筛选新功能化合物等并实现可持续利用。
(二)生态学
生态学是研究宏观生命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动态的科学,能够为人类认识、保护和利用自然提供重要理论基础。武汉植物园地处华中地区,区域内的“川东--鄂西”是全球植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为我国植物区系南北过渡带和多种植被分布类型的交汇区域,富集世界罕见的珍稀濒危和古老孑遗植物资源。此外,华中地区是我国特大型水利工程—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的水源地,分布着长江流域最大的湖泊群。水源地面临着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入侵等多种生态风险的威胁。
我园的生态学科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和学科优势,紧紧围绕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江大保护、生物入侵防治、生态系统固碳与碳中和等方面的战略需求,瞄准生态学研究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生态系统恢复的技术创新前沿,开展植物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流域生态学等方向的研究。
培养方向:
1.植物生态学
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研究植物传粉与繁殖生态学、珍稀濒危植物的濒危机制与保护策略、种子扩散和种子防御、群落构建过程和物种共存机制、水生植物生理生态与水生植被恢复、外来入侵植物的建群、传播和扩散机制以及对本地植物群落的影响。
2.生态系统生态学
针对华中地区的典型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研究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动态、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以及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3.流域生态学
以长江流域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三峡库区为研究对象,研究流域内生态系统生源要素时空格局及其迁移转化规律、流域内水陆各子系统功能的耦合机制、流域生态过程对水环境的调控机理。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写作等方面对学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录方式,分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类。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后第5学期结束前经转博考核通过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学习、培养阶段。硕博连读生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学生在最长修学年限仍然未完成学业时,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四、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获得博士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博士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已取得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得低于3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得低于27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 11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
课程体系详见表1。
表1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课程体系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公共学位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公共学位课11学分 |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
1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
硕士学位英语(英语A) |
3 | ||
博士学位英语(英语B) |
2 |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
专业学位课 |
核心课 |
4 |
专业学位课 不低于16学分 |
普及课 |
3 | ||
研讨课 |
2 | ||
专业选修课 |
核心课 |
4 |
专业选修课 不低于9学分 |
普及课 |
3 | ||
研讨课 |
2 | ||
科学前沿讲座 |
1 | ||
公共选修课 |
社会、人文、管理科学 |
≥2 |
公共选修课 不低于2学分 |
注:1、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应参照其所学专业对应一级学科设置的课程体系,在导师(组)指导下选课。
2、具体课程参考每学期中国科学院大学课程开设表,相关课程体系遵照学校课程设置方案执行。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9学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三门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包括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不少于2门且不低于4学分。课程体系详见表2。
表2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
备注 |
公共学位课 |
博士学位英语(英语B) |
2 |
公共学位课5学分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
1 | ||
专业学位课 |
植物基因组学与系统进化 |
2 |
专业学位课不少于2门,不低于4学分 |
植物分子遗传学研究进展 |
2 | ||
生态学研究方法概论 |
2 | ||
生态学研究进展 |
2 |
五、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资格考核
每个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只进行一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一般在硕博连读生入学后的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直博生的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完成,可与必修环节的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相结合。
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的学生必须已经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分;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获得导师的推荐;由研究生部请示招生领导小组成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学生进行统一考评,对申请人可否通过博士资格提出意见。考核要求学生通过报告其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展示其已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实验技能;对其学位论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有深入的理解,能精炼地说明已取得的研究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后续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对预计可能获得的研究成果有准确的判断,并能够说明其意义。考核通过者可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批准后,可将博士学籍转成硕士学籍,攻读硕士学位。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一)开题报告(2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学生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一般定在入学后的第2学期前完成。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应至少由5位同行专家组成,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做出是否同意开题的意见,并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中给出考核结果。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者,在1-2个月内可以补做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博士生及直博生退学。
(二)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学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学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5学期内完成。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应由至少5位同行专家组成,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对于两次受到中期考核小组2/3以上成员作出不同意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公开招考生应予退学。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没通过中期考核,但达到了硕士研究生培养标准可转为硕士生培养并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博士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相关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提高社会责任感,要求每个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报告会和社会实践活动。
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培养期间参加学术报告会不得少于20次,做学术报告(包括学术会议报告、学术沙龙报告等)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少于2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培养期间参加学术报告会不得少于12次,做学术报告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少于1次。
同一个学术会议上听取的报告,仅按一次计算。
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由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
七、学位论文、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见《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八、附则
本方案由国际合作与教育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植物园博士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科武植园字〔2013〕3 号)同时废止。